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 行政处罚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事项版本 | 4 | 事项状态 | 已发布 |
办件类型 | 3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实施主体 | 济宁市城乡水务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法定办结时限(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承办机构 | 市政策法规与监督科 | 联办机构 |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权限划分 | |
是否网办 | 否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否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否 |
结果样本 | - | 运行系统 | - |
办事信息
是否公示 | 是 |
办理方式 | 窗口办理 |
数量限制 | - |
通办范围 | - |
办理时间 | 夏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冬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
办理地点 | 济宁市红星中路17号 |
办理结果名称 | - |
办理结果类型 | - |
送达方式 | -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 |
制定机关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发布令号(文号) | 2015年1月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1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三十二条:“排水户违反本办法规定,拒不接受水质、水量监测或者妨碍、阻挠城镇排水主管部门依法监督检查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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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无办理流程信息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 地址:地址:山东省 济宁 任城区 洸河路124号
- 电话:电话: 0537-2320792
行政复议
- 部门:济宁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 地址:高新区崇文大道西首路南(济宁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 电话:(0537)7710505
受理条件
该事项暂无受理条件
材料目录
本事项无申报材料
常见问题
-
问 : 无
回答:无
咨询方式
- 电话:0537-2342110
投诉方式
- 电话投诉
收费信息
-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