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 行政检查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事项版本 | 7 | 事项状态 | 已发布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实施主体 | 济宁市城乡水务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法定办结时限(工作日) | 50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承办机构 | 市水资源与节约用水科 | 联办机构 |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权限划分 | |
是否网办 | 否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否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否 |
结果样本 | - | 运行系统 | - |
办事信息
是否公示 | 是 |
办理方式 | 窗口办理 |
数量限制 | - |
通办范围 | - |
办理时间 | 夏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冬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
办理地点 | 济宁市红星中路17号 |
办理结果名称 | - |
办理结果类型 | - |
送达方式 | -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山东省节约用水办法》 |
制定机关 | 山东省人民政府 |
发布令号(文号) | 省政府令第160号发布(2002年),省政府令第311号第二次修订(2018年)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四条 县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节水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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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无办理流程信息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高新区济宁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 地址:崇文大道西首路南(济宁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 电话:(0537)7710505
行政复议
- 部门: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 地址:地址: 济宁 任城区 山东省洸河路124号
- 电话:电话: 0537-2320792
受理条件
该事项暂无受理条件
材料目录
本事项无申报材料
常见问题
暂无常见问题
咨询方式
- 电话:0537-2356004
投诉方式
- 电话投诉
收费信息
-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