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事项版本 | 41 | 事项状态 | 已发布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实施主体 |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授权组织 |
法定办结时限(工作日) | 6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承办机构 | 市住房保障中心 | 联办机构 | - |
权力来源 | 上级授权 | 权限划分 | 市级、区级 |
是否网办 | 否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结果样本 | - | 运行系统 | 市级部门 |
办事信息
是否公示 | 是 |
办理方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数量限制 | - |
通办范围 | 全县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
办理地点 | 济宁市任城区洸河路74号建设大楼11楼1102室。 |
办理结果名称 | - |
办理结果类型 | - |
送达方式 | -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发布令号(文号) | 建保[2016]281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二、明确租赁补贴具体政策(一)研究制定准入条件。……具体条件和比例由各地研究确定,并动态调整,向社会公布。(二)分档确定补贴标准。各地要结合当地住房租赁市场的租金水平、补贴申请家庭支付能力以及财力水平等因素,分档确定租赁补贴的标准……(三)合理确定租赁补贴面积。……原则上住房保障家庭应租住中小户型住房,户均租赁补贴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超出部分由住房保障家庭自行承担。(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三、强化租赁补贴监督管理(一)规范合同备案制度。租赁补贴申请家庭应与房屋产权人或其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二)建立退出机制。各地要按户建立租赁补贴档案,定期进行复核,及时掌握补贴发放家庭的人口、收入、住房等信息的变动状况。……(三)健全信息公开和监督机制。各地要建立健全租赁补贴的申请、受理、审核、公示和发放机制,全面公开租赁补贴的发放计划、发放对象、申请审核程序、发放结果及退出情况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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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办理结果 |
受理 | 区住房保障管理机构、区民政部门对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区或市人社部门对新就业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 0个工作日 | 户籍、住房、收入、车辆、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学历等符合规定条件 | 将查询信息汇总报送市住房保障部门 |
审核 | 市住房保障中心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纳入保障范围。 | 0个工作日 | 对申请家庭户籍、收入、车辆、社保、劳动合同、学历等信息进行审核 | 符合条件的,纳入保障范围 |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济宁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 地址:高新区崇文大道西首路南
- 电话:0537-7710505
行政复议
- 部门: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地址:济宁市高新区吴泰闸路7号
- 电话:0537-5667800
受理条件
各地要研究制定租赁补贴申请家庭的住房、收入、财产等准入条件,原则上租赁补贴申请家庭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应低于当地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具体条件和比例由各地研究确定,并动态调整,向社会公布。
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范文本 | 空白样表 |
居民身份证 | 其他 | 0 | 电子 | A4 | 政府部门核发 | 无 | 是 | 无 | 无 |
户口簿 | 其他 | 0 | 电子 | 无 | 政府部门核发 | 无 | 是 | 无 | 无 |
常见问题
-
问 : 住房租赁补贴的保障对象包括哪些人员家庭?
回答:(一)城镇(非农)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含低收入、低保、特困人员等家庭); (二)在城区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家庭; (三)在城区工作的新就业无房职工。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济宁市太白湖区圣贤路7号市为民服务中心综合一窗受理A31窗口
电话:0537-2566696
投诉方式
- 电话投诉
收费信息
-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