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007381606177/2021-0887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农业农村局 组配分类 草案解读说明
成文日期 2021-12-08 失效日期
有效性

关于对《济宁市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草案)》的起草说明

发布日期:2021-12-08 信息来源:济宁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出台《办法》的必要性、政策依据和起草过程、征求意见情况

2021年,我市农产品加工企业实现较快发展,新增升规纳统企业187家,对构建“农头工尾、粮头食尾”全产业链模式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对标潍坊等先进地区,差距仍十分明显。2021年我市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营业收入为1311亿元,比潍坊2516亿元低了将近50%;国家级龙头企业数量是7:16,过亿元级企业是107:219、过10亿级企业是7:22、过百亿级企业是0:3。为尽快补齐短板,促进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我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起草了《济宁市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书面征求了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等10个部门单位的意见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后,形成了目前的《办法(草案)》,现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办法(草案)》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和完善规模以下、规模以上、上市后备农产品加工企业培育库。健全完善三库企业动态监管机制。将规模以下农产品加工企业细分为“准规上”、“幼苗”、“种子”3类,规模以上细分为支柱型、领军型、骨干型、成长型4档进行分类培育。从规模以上企业中优选一批高成长企业纳入上市后备企业库,进行重点培育。

(二)制定四项奖励措施。一是企业升规纳统奖励。对首次纳入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工业名录系统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一次性给予贷款贴息额度奖励。二是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提质增量奖励。分档实施金融优惠扶持,优惠贷款额度最高提升至5000万元;对年营业收入50亿元以上、10亿元-50亿元、1亿元-10亿元、2000万元-1亿元四类企业根据营业收入增幅提升分别进行奖励。三是农产品加工企业上市奖励。上市后备企业优惠贷款额度最高提升至5000万元;对上市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进行奖励。四是农产品加工项目招商引资奖励。对招引的农产品加工项目进行奖励。

(三)完善工作机制。有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狠抓落实的强大合力,全力推动我市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

三、建议

《办法(草案)》经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

联系人:赵亮    联系电话:0537-2076076


【文字版】济政办发〔2022〕3号 关于印发《济宁市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的通知.docx

【PDF版】济政办发〔2022〕3号 关于印发《济宁市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