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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生一定要懂的社保知识

发布日期:2022-05-12 19:08 信息来源: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又是一个绚烂的毕业季,又是一个离别的夏天,学校里的花儿依旧年复一年的相似,而应届生们即将离开校园走上社会。在这里,济宁市社保中心友情提醒广大毕业生:精彩人生路,社保第一步!在职业生涯开启的同时,一定不要忘记维护自身的社保权益,以下这些社保知识请一定要了解!

社会保险都包括哪些内容?

我们常说的社保,就是五险一金里的五险,是国家建立的,在公民遭遇年老、疾病、伤残、失业、生育等风险时,为保障对象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和服务,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险)。

参加社会保险有哪些好处?

参加社会保险后,可以按规定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有效保障参保人各方面权益。例如:养老保险能够保证参保人年老后有一份稳定的退休待遇,失业保险可以让参保人在暂时失去工作期间,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等。在我国一些地区,落户、购房、购车、积分入学等都设置了社保年限门槛,参加社保对这些方面是非常有益的。而在我们济宁,孩子入学的话,参加社保的缴费年限也是可以作为加分项的。

工作之后是否一定要参保?

社会保险由政府举办,不以盈利为目的。社保费由企业承担大部分,个人仅承担一小部分,由单位从工资中代扣代缴。按照我国的《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因此只要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应该按照规定及时为职工参保缴费,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在此提醒各位毕业生,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没签合同也应为你们缴纳社会保险。

初次就业的毕业生参加社保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要重点关注合同中是否具备关于社会保险的有关条款。特别提醒广大毕业生以下三点:

一、不要因为公司承诺现金补贴而放弃缴纳社保。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法定义务,该项义务不能由用人单位和职工通过约定变更或者放弃。因此,用人单位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即是违法,双方有过约定也属无效约定。

二、试用期内,单位也应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无论试用期长短、也无论职工最终能否转正,企业都应依法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如果不缴纳,一方面,试用期期间的工作时间将不予计算缴费年限;另一方面,发生医疗、工伤、失业等情况时也无法获得应有的保障。

三、社保缴费基数也很重要。社保缴费基数的高低,直接直接影响到退休后的养老金水平及其后续的调整,千万不要忽视。职工缴费基数是按本人的实际工资核定的;用人单位为新职工办理参保登记时按本人起薪当月工资核定,但不得低于我市最低缴费基数标准。

毕业后档案托管在人才中心如何缴纳社保?

缴纳社保与个人档案没有直接关系,不管档案托管在哪,只要有工作单位,单位都应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

如何查询我的社保?

毕业生在我市参加工作后,个人可以登录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jining.gov.cn/)、济宁人社手机APP济宁社保微信公众号在线查询自己的参保缴费情况,也可以到参保地的社保服务大厅现场查询。如果发现没有参保或没有缴费信息的,请及时联系单位核实情况。

毕业后暂时找不到工作,还能参保吗?

按照社会保险有关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都可以按照灵活就业方式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后可以与企业职工一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不受户籍限制。

 

(市社保中心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