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000043121241/2022-0393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组配分类 新闻媒体解读
成文日期 2022-06-24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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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建设】记者问答解读丨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行记者问答会解读《济宁市农村燃气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22-06-24 信息来源: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问:为什么要出台《济宁市农村燃气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答:随着我市农村气代煤改造范围的逐步扩大,截至2021年底,已有50余万户的气代煤用户,量大面广,农村地区燃气安全管理形势严峻。亟需出台《办法》,加强农村燃气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农村燃气“双安全员”管理长效机制,创造农村安全的用气环境。

问:出台《济宁市农村燃气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加强供暖季天然气等使用安全有关工作通知》、省住建厅等五部门印发《山东省2021年清洁取暖建设工作方案》都明确要求做好农村燃气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农村燃气“双安全员”管理长效机制

问:《济宁市农村燃气安全管理实施办法》有哪些主要举措?

答:《实施办法》共六章35条,主要构建县、镇、村三级监管体系和燃气企业服务体系明确燃气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对燃气企业专职安全网格员配备、应急保障、客户服务、安全宣传以及建立农村燃气服务站等职责提出明确要求明确县市区属地管理责任,加大监督检查、落实安全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建立完善应急预案演练、强化责任追究、建立驻村安全协管员奖励机制进一步压实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对加强农村燃气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制止危害燃气安全行为、组织双安全员公示、强化隐患排查整治、选派驻村安全协管员以及安全协管员的选聘、设置和基本职责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明确了县市区、乡镇(街道)、燃气企业之间,专职安全管网员、驻村安全协管员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


        正文:济政字〔2022〕29号 关于印发《济宁市农村燃气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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