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常委会会议暨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召开

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党纪学习教育工作

发布日期:2024-04-16 09:29 信息来源:济宁日报社 浏览次数: 字体:[ ]

本报济宁4月15日讯(记者 宋仪凯)今天下午,市委常委会暨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中央和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署要求,研究讨论有关文件,部署我市党纪学习教育工作。

市委书记林红玉主持会议并讲话,驻济宁市省派工作队牵头负责人、省应急管理厅一级巡视员邵光东到会指导。

会上,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委部署要求,研究了我市贯彻落实意见;审议了我市贯彻落实中央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意见的若干措施;审议了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工作要点、工作规则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

会议指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准确理解和把握目标要求、工作安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推动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从严从实抓好党的纪律建设,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会议要求,要认真落实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好我市党纪学习教育。坚持原原本本学《条例》,推动党员干部学深学透、入脑入心。抓紧抓实警示教育,推动党员干部引以为戒、醒悟知止。加强解读和培训,推动党员干部将《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压实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负起责任来,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确保我市党纪学习教育扎实推进、取得实效。要注重统筹兼顾,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同完成全年重点任务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促进。要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把党纪学习教育激发出的工作热情和进取精神,转化为推动济宁争先进位和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要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作用,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党中央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安排,全面反映我市党纪学习教育进展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