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运行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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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获得认定的企业将被授予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323号)

政策类型:企业申报类

政策支持范围:有效期内的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所需申领材料: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自行填报。

具体办理流程:①“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申报,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提出申请。省市县工信部门逐级审核,择优推荐至工信部。工信部组织对被推荐企业进行审核、抽查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工信部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科室:中小企业科

人:史园园

联系电话:0537-2076897

2. 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关于开展2022年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培育遴选和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政法函〔202247号)

政策类型:企业申报类

政策支持范围:

1)示范企业。

聚焦有限的目标市场,主要从事制造业1-2个特定细分产品市场,从事2个细分产品市场的,产品之间应有直接关联性,特定细分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全部业务收入的比重在70%以上。细分产品可参照现行《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的产品分类或行业分类惯例,企业近3年研发上市且无法归入《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的产品视为新产品。在相关细分产品市场中,拥有强大的市场地位和很高的市场份额,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3位。生产技术、工艺国际领先,产品质量精良,相关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际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平。企业持续创新能力强,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在中国国境内注册,或享有五年以上的全球范围内独占许可权利,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的知识产权),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业务领域技术标准。企业经营业绩优秀,利润率超过同期同行业企业的总体水平。企业重视并实施国际化经营战略,市场前景好。企业长期专注于瞄准的特定细分产品市场,从事相关业务领域的时间达到10年或以上,或从事新产品生产经营的时间达到3年或以上。符合工业强基工程等重点方向,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关键基础材料、核心零部件、专用高端产品,以及属于《中国制造2025》重点领域技术路线图中有关产品的企业,予以优先考虑。制定并实施品牌战略,建立完善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并取得良好绩效,公告为我部工业品牌建设和培育示范的企业优先考虑。企业近三年无环境、质量、安全违法记录,企业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安全生产水平达到行业领先水平。需为在山东省注册的制造业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和质量保证等管理制度。需已入选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且近三年平均年销售收入超过四亿元。年销售收入四亿元以下已入选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也可申报。申请单项冠军企业的,要求主营产品的销售收入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在70%以上。

2)示范产品。基本条件同上,对主营产品销售收入占比不作要求。

所需申领材料:《制造业单项冠军申请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具体办理流程:企业自愿申报。省市县工信部门逐级审核,择优推荐至工信部。工信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公示评审结果。工信部公布认定名单。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科室:产业政策科

人:丁玉林

联系电话:0537-2967629

2. 国家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围绕中国制造2025和军民共用新材料制订发布《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明确试点范围。保监会及保险业行业协会指导监督保险公司为《目录》内产品定制新材料保险,明确保险险种及保障范围。新材料生产企业自主投保,中央财政适当补贴投保企业保费。《关于开展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17222号)

政策类型:企业申报类

政策支持范围:生产《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1年版)》内新材料产品,且应用于工业母机、5G、新一代信息技术等13条重点产业链,并于规定日期间投保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综合保险的企业,符合首批次保险补偿工作相关要求。原则上单个品种的保险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已获得保险补贴资金的项目,原则上不得提出续保保费补贴申请。用于享受过保险补偿政策的首台套装备的材料不在本政策支持范围。

所需申领材料:新材料首批次保费补贴资金情况表。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首批次新材料生产单位和用户单位所签订的正规合同。保单及保险费发票,每份保单对应一家生产企业及一家用户单位。省级及以上产品质量管理部门认可机构、中国新材料测试评价联盟检测机构成员或用户企业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产品专利、专利授权书或其他关于知识产权的承诺。承保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备案编号、备案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名称、承保时点符合《关于开展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公司条件的证明材料。其他需要补充的有关材料。

具体办理流程:企业通过工信部官方申报网站(https//xclcygx.miit.gov.cn)线上申报,省市县工信部门逐级审核,现场核实后推荐至工信部。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科室:新材料产业科

人:全帅

联系电话:0537-2315332

3. 工业通信业重大项目。国家开发银行设立2500亿元制造业专项贷款,对符合要求的工业通信业重点企业、项目,在贷款定价、准入门槛、审批流程、规模保障等方面实施差异化优惠支持政策。《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开发银行办公厅关于专项支持工业通信业重大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规函〔202075号)

政策类型:企业申报类

政策支持范围:支持重大在建、新开工(或将开工)的工业通信业项目。一是总投资10亿元以上且有融资需求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各地工信部门报送给工信部的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项目。二是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具有经济可行性,已完成或近3个月内可以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和相关必要的审批(或备案)程序。三是企业主营业务清晰、治理结构完善、财务状况稳健(原则上,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不低于50%)。四是企业诚信度高、无不良信用记录、信用评级高,实际控制人专业素养高、道德水平好,管理团队稳定。(具体支持范围以最新通知为准)

所需申领材料:《拟支持重点项目清单》

具体办理流程:各地工信部门与国家开发银行当地分行(统称地方两部门)共同制定项目对接方案,梳理本地区符合条件的项目,组织企业与当地分行及时对接。国家开发银行各分行按照独立审贷、自主决策、择优支持、严控风险的原则,选择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确定授信意向后,会商各地工信部门形成《拟支持重点项目清单》,按程序联合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开发银行,项目清单实行动态更新。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开发银行对各地上报的重点项目,分别就产业政策、信贷政策等进行审核。(具体申领材料以最新通知为准)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科室:规划与技术改造办公室

人:肖桂虎

联系电话:0537-2967466

4. 国家工业设计中心。组织企业根据《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和申报通知要求,申请认定国家工业设计中心,对新创建的国家工业设计中心,市财政给予200万元奖励。《关于印发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济政发〔20219号)

政策类型:企业申报类

政策支持范围:新创建的国家工业设计中心

所需申领材料:《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两年来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办理流程:企业填报《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报送纸质版。县(市、区)、市级、省级工信部门逐级审核并推荐。被省工信厅推荐的企业通过工业设计中心管理系统(网址:www.id-center.org.cn)在线填报并在线打印申报材料。工信部审核并确定名单。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科室:产业政策科

人:丁玉林

联系电话:0537-2967629

5. 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组织企业根据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推荐和评估评价工作要求,开展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认定工作,对新获得工信部认定的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市财政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关于印发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济政发20219号)

政策类型:企业申报类

政策支持范围:获得工信部认定的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含示范项目、示范平台)。

所需申领材料:《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申报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具体办理流程:申报主体在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网站(网址:https//selection.csoma.org.cn)完成注册,填报材料并在线打印申报材料。县(市、区)、市级、省级工信部门逐级审核并推荐。工信部审核并确定名单。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科室:产业政策科

人:丁玉林

联系电话:0537-2967629

6. 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根据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条件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对首次认定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市财政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关于印发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济政发〔20219号)

政策类型:企业申报类

政策支持范围:满足《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7156号)要求的首次认定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所需申领材料: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报告。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及服务收支情况的专项审计。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证明复印件(房产证、租赁合同)。开展相关服务的证明材料(通知、照片、总结等)。省级示范平台认定或国家部委、全国性行业协会的相关认定的文件。国家颁发的从业资格(资质)、网站备案、许可证等证明(复印件)。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材料和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

具体办理流程:示范平台根据当年申报通知要求,向注册地工信部门提出申请。省市县工信部门逐级审核,择优推荐至工信部。工信部对申报的示范平台进行评审、公示,对评审合格、经公示无异议的示范平台授予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称号。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科室:中小企业科

人:翟庆京

联系电话:0537-2076897

7. 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根据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条件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对首次认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市财政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关于印发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济政发〔20219号)

政策类型:企业申报类

政策支持范围:满足《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6194号)要求的首次认定的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所需申领材料: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请报告。运营主体的法人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上一年度与本基地相关的专项审计报告。土地、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开展相关服务的证明材料(通知、照片、总结等)。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文件(复印件)。基地主要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和创业辅导师名单及相应的资质证明材料。基地典型服务案例(不超过3000字,可附照片)。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材料。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具体办理流程:示范基地根据当年申报通知要求,向注册地工信部门提出申请。省市县工信部门逐级审核,择优推荐至工信部。工信部对申报的示范基地进行评审、公示,对评审合格、经公示无异议的示范基地授予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称号。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科室:中小企业科

人:翟庆京

联系电话:0537-2076897

8. 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授予国家级绿色工厂”“国家级绿色工业园区”“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国家级绿色设计产品称号。《关于开展2022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2235号)(2023年度推荐通知未发布)

政策类型:企业申报类

政策支持范围: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园区。

所需申领材料:《自评价报告》《第三方评价报告》

具体办理流程:企业携带申报材料到县(市、区)工信部门提出申请。省市县工信部门逐级审核上报。工信部依据相关评价标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公示评审结果。工信部公布入选名单。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科室:绿色发展推进科

人:李燕

联系电话:0537-2967538

9. 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奖补资金。对国家、省认定的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市财政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关于印发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济政发〔20219号)

政策类型:企业申报类

政策支持范围:获批国家、省认定的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

所需申领材料:本年度国家、省认定的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名单。

具体办理流程:市级工信部门根据国家、省公布的名单进行审核,确定奖补名单。下达市级奖补资金。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科室:装备产业科、新材料产业科、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

人:杨万里、全帅、张昕

联系电话:0537-231726123153382967299

10. 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保险补偿(市级)。对获得省级以上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保险补偿财政扶持的产品,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补偿实际投保保费80%的基础上,市财政再给予实际投保保费20%的补偿。《关于印发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济政发〔20219号)

政策类型:企业申报类

政策支持范围:获批省级以上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保险补偿财政扶持的单位。

所需申领材料:保险补偿申请表、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及有关支撑材料。

具体办理流程:市级工信部门根据国家、省公布的名单进行审核,确定市级奖补名单及资金。下达市级奖补资金。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科室:装备产业科、新材料产业科、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

人:杨万里、全帅、张昕

联系电话:0537-231726123153382967299

11. 技改专项贷贴息项目和融资担保补助费项目。对纳入省级技改专项贷项目库中的项目,省财政按照银行最新一期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35%给予贴息支持,单个企业项目的贴息上限为200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同一独立法人每年享受省级技改专项贷政策限定为1个。对融资担保公司为技改专项贷项目提供担保且担保费率不超过1%的,省财政按不超过担保金额的0.5%给予补助,单个企业项目担保补助上限为10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省级技改专项贷贴息和担保补助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鲁财工〔20222号)

政策类型:企业申报类

政策支持范围:申报技改专项贷贴息项目须为纳入省级技改专项贷项目库中的项目(工业副产氢企业新增氢提纯设备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除外),且项目的实施主体已与银行签订项目贷款合同,实际发生了贷款额和贷款利息。申报融资担保补助费的主体须为给技改专项贷省项目提供项目贷款担保并发生了担保费用的融资担保公司。(具体支持范围以最新通知为准)

所需申领材料:

1)申报技改专项贷贴息项目

省级技改专项贷贴息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可由申报单位自行编制,也可由有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省级技改专项贷贴息项目基本情况表》。《省级技改专项贷贴息项目贷款情况一览表》。项目单位及项目建设等基本情况。主要包括项目单位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纳税情况;项目建设背景、建设内容、建设期限、技术工艺、对标国际同行业先进性、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的投资及进展情况。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取得的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可提供复印件)。环保、安全、节能、土地、规划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当具备的相关手续(可提供复印件)。银行盖章的贷款合同,贷款转存款凭证(或贷款借据等证明银行放款的单据),银行出具的企业还本付息的资金流水明细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其他需要证明的材料。项目真实性及符合绿色门槛制度承诺书。

2)申报融资担保补助费项目

省级技改专项贷融资担保补助费项目申请报告。企业的融资担保费补助资金项目申请报告,可以由企业自行编制,也可以由有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省级技改专项贷融资担保补助费项目申请报告》。《省级技改专项贷融资担保补助费项目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经营许可证明材料(复印件)。委托担保合同、担保合同以及担保费收费凭证(复印件)。项目真实性承诺书。(具体申领材料以最新通知为准)

具体办理流程:企业申报。申报技改专项贷贴息项目需报送省级技改专项贷贴息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申报融资担保补助费项目需报送省级技改专项贷融资担保补助费项目申请报告。组织申报。市工信局严格对照申报条件对项目进行初审核查,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在规定期间内逐级上报至省工信厅。项目审核。省工信厅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技改专项贷贴息项目和融资担保补助费项目进行联合评审,根据专家评审和相关部门核查意见,确定项目名单和资金分配方案,并报厅党组研究确定。资金拨付。技改专项贷贴息项目名单和资金分配方案经省工信厅党组研究通过后,组织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省财政厅按程序下达资金。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科室:规划与技术改造办公室

人:肖桂虎

联系电话:0537-2967466

12. 省技改财政资金股权投资项目。技改财政股权投资项目,围绕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促进高质量发展,聚焦工业转型发展重点领域,支持企业高水平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升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试点的意见》《山东省企业技术改造省级财政资金股权投资实施细则》

政策类型:企业申报类

政策支持范围: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先进材料、高端化工、医药、工程机械、轻工、船舶和海工装备、新能源、纺织服装、农机装备等行业领域,重点投向承担国家产业基础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重点产业链关键基础、核心技术卡脖子等薄弱环节项目及省政府确定扶持的符合股权投资条件项目企业。(具体支持范围以最新通知为准)

所需申领材料: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山东省技改财政资金股权投资项目申报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项目建设开工前应具备的相关手续(备案、土地、规划等)复印件以及证明工艺技术装备水平、研发创新能力等企业资质证明材料。申报材料须胶装成册(PDF电子版光盘粘贴在最后一页)。其他材料,如可行性报告、财务审计报告、纳税申报表、企业规范性法律意见书等,待项目通过评审进入尽职调查环节后再行提报,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具体申领材料以最新通知为准)

具体办理流程:申报材料填写。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山东省技改财政资金股权投资项目申报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推荐。申报单位按属地原则,向当地工信局提交申报资料。市工信局审核后,汇总符合要求的项目,填写《山东省技改财政资金股权投资项目汇总表》,并形成推荐函。申报材料报送。市工信局于规定期间内,将推荐函、有关申报材料报送至省工信厅,汇总表电子版同步发送至电子邮箱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科室:规划与技术改造办公室

人:郭欢欢

联系电话:0537-2967466

13. 省技术改造设备奖补资金项目。对企业实施智能化技术改造过程中,生产、检测、研发设备和配套软硬件系统的购置费用及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的购置费用(其中,相应设备、配套软硬件系统单项购置费用应为10万元以上,且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按照不超过10%的比例给予支持,单户企业最高支持500万元。对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重点行业,可适当降低购置费用总额标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第一批)的通知》(鲁政发〔202218号)

政策类型:企业申报类

政策支持范围:聚焦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在建或新开工的,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改造建设的智能化工厂、数字化车间以及实施基于工业互联网改造等技术改造项目。(具体支持范围以最新通知为准)

所需申领材料:山东省技术改造设备奖补资金项目申请报告。企业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可以由企业自行编制,也可以由有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项目单位基本情况,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纳税情况。项目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情况;项目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必须明确生产规模、产品方案、工艺技术和流程、主要设备及选型、原材料等;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计划和进度安排、改造特点、项目预期效益情况;项目计划投资规模,投资使用方案,资金来源;项目进展情况;购置设备、配套软硬件系统及知识产权、科技成果具体情况以及先进性分析。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购置的生产、检测、研发设备和配套软硬件系统专用发票复印件(进口设备需提供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或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复印件,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或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填发日期应在通知要求时间周期内);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购置费用应提供购买合同、付款证明、卖方开具给买方的发票、知识产权或科技成果的过户资料等,同时提供明细表(同时提供Ecel电子版)。通知要求的时间周期内,取得的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可提供复印件)。环保、安全、节能、土地、规划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当具备的相关手续(可提供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企业上一年度审计报告。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其他需要证明的资料。项目真实性承诺书。(具体申领材料以最新通知为准)

具体办理流程: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当地工信部门提出资金申请。地方工信部门对企业申报的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和材料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项目逐级上报省工信厅。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科室:规划与技术改造办公室

人:张曦

联系电话:0537-2967466
14. 山东省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省级)。在规定时限内,生产企业与保险公司签订正式保险合同并支付保费的(分期支付保费的,已支付保费不低于保费总额的30%,其余保费缴费时限和方式按照有关规定由保险双方协商确定),省财政按不高于3%的费率上限及实际投保年度保费的80%给予补贴,单户企业最高补贴200万元。《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山东省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新材料首批次应用、首版次高端软件保险补偿申报工作的通知》

政策类型:企业申报类

政策支持范围:投保产品在《山东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1年版)》内,于规定日期间投保产品质量险、责任险、综合险,并在投保时限内实现销售,交付用户且保单正式生效。原则上单个品种单个用户的销售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同一用户购买的同一产品享受保费补贴不超过2年。

所需申领材料:2022年度山东省新材料首批次保险补偿申报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复印件。首批次新材料生产单位和用户单位签订的正式销售合同及产品销售发票复印件。由集团内关联企业实现最终销售的,需提供面向非本集团最终用户的销售合同及发票、生产企业与实现销售企业的关系证明。分期付款结算的,已开发票金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60%。销售日期以发票日期为准,分期付款的以满足条件最后一张发票日期为准。出口产品,需附加中文翻译版本,金额换算为人民币。保单、保险费支付凭证和保险费发票复印件,每份保单对应一家用户单位,并与产品销售合同对应。投保产品销售发票涉及多张的企业,需开列明细清单,包括用户单位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金额、开票日期等。省级及以上产品质量管理部门认可机构、中国新材料测试评价联盟检测机构成员或用户单位认可的第三方产品检测报告,检测指标满足目录中产品性能要求,指标单位与目录中不一致的,需换算为一致或做出说明。产品专利、专利授权书或其他关于知识产权的材料。其他需要补充的有关证明材料。

具体办理流程:省工信厅下发通知。市级组织申报,审核完善材料后并对上推荐。省工信厅组织专家评审,并对外公示评审结果。下达财政扶持资金。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科室:新材料产业科

人:全帅

联系电话:0537-2315332

15. 省级数字经济园区奖补资金。围绕集聚水平、辐射带动能力、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等,2022年对省内数字经济园区开展综合评价,筛选优势突出的省级数字产业园区,择优给予每个最高200万元奖补,资金统筹用于园区及园区内企业发展。《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的通知》(鲁政发〔202123号)

政策类型:企业申报类

政策支持范围:通过评估的省级数字经济园区。

所需申领材料:山东省省级数字经济园区(试点)评定申报书。

具体办理流程:省厅下发开展评估工作的通知。市级积极组织获批的省级数字经济园区准备综合评估材料。省厅组织专家从集聚水平、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等方面对园区进行综合评价,并视情况开展现场核查,审核后公布评价结果。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科室: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

人:张昕

联系电话:0537-2967299

16. 首版次高端软件保险补偿(省级)。积极将信创产品纳入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版次高端软件等推广目录,对生产企业为相关产品购买的符合条件的保险,省级财政按照不超过3%的费率上限及企业实际投保额的80%,给予单个企业最高500万元保费补贴,支持信创产品加快产业化规模化应用。《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的通知》(鲁政发〔202123号)

政策类型:企业申报类

政策支持范围:近两批山东省首版次高端软件名单内的企事业单位(不含青岛),为其名单内产品投保软件首版次质量安全责任保险”“云计算服务责任保险,产品交付用户且保单正式生效,可享受保险补偿财政资金扶持。用户单位为非关联企业及贸易商,同一产品同一用户只能享受一次保险补偿。

所需申领材料:山东省首版次高端软件保险补偿申请表、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及有关支撑材料。

具体办理流程:省工信厅下发通知。市级组织申报,并对上推荐。省工信厅组织专家评审,并对外公示评审结果。下达财政扶持资金。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科室: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

人:张昕 

联系电话:0537-2967299

17. DCMM贯标奖补资金引导企业积极开展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贯标,对首次申请DCMM二级及以上认证企业所发生的评估费用,给予最高30%、不超过10万元的财政补贴。《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二批)的通知》(鲁政发〔20224号)

政策类型:企业申报类

政策支持范围:省内2022年首次通过DCMM二级及以上认证企业。

所需申领材料:网上申领。

具体办理流程:省工信厅下发通知。市级组织申报。省工信厅审核,确定名单,企业从网上申领创新服务券。下达财政扶持资金。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科室: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

人:张昕

联系电话:0537-2967299

18. 山东省虚拟现实公共应用体验中心建设补助。支持山东省内企业、高校、社会组织建设虚拟现实公共应用体验中心,推动制造、教育、文旅、健康、智慧城市等领域的示范性应用解决方案入驻,促进虚拟现实技术在重点行业领域示范推广。2022-2024年,每年遵选不少于5个应用体验中心,对其建设费用的20%,给予一次性最高300万元的资金补助。《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三批)的通知》(鲁政发〔2022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虚拟现实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62号)、《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财政支持虚拟现实公共应用体验中心建设补助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工信电子〔2022119号)

政策类型:企业申报类

政策支持范围:参照2022年度政策申报范围要求:参与申报的体验中心运营主体应为企业、高校或社会组织,近两年在质量、安全、环保、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其中,运营主体为企业的,应在山东省境内注册登记满一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央企分公司不受独立法人资格限制),财务状况良好,符合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要求。体验中心在山东省境内建设运营,运营主体有充足的经费保障和稳定的运营管理团队,能为虚拟现实公共应用体验中心建设和发展创造良好条件。有固定的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功能区分合理,设计新颖。应用虚拟现实等相关设备不少于5台(套),应用虚拟现实等相关设备形成的体验类型不少于10种,具备承担30人以上规模集中体验或演示环境的能力。入驻的解决方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产业发展政策,知识产权明晰,特色鲜明、创新性强、技术水平高。体验中心需以推广虚拟现实行业应用为目的,面向公众或特定群体开放。应具有体验模式多样性、体验技术创新性等特点。可通过服务专员讲解、现场演示和交流互动等多种形式进行体验内容展示和传递,根据行业真实应用场景和操作习惯进行模拟体验。已获得过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支持。

所需申领材料:参照2022年度政策申领所需材料:(1)《2022年山东省虚拟现实公共应用体验中心建设补助资金申请表》。(2)山东省虚拟现实公共应用体验中心建设补助申报书,具体包括:《虚拟现实公共应用体验中心项目申报书》,主要包括:信用承诺书,申报单位基本情况,体验中心基本情况,体验中心详细介绍及相关附件等。《建设费用明细表》及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解决方案开发、采购、人员劳务、场所设计支出费用发票、合同复印件,申报单位将发票、合同复印件按照建设费用明细表填列顺序附后。若解决方案和场所由申报主体自行开发、设计,需要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建设费用核算报告。《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具体办理流程: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所在市工信部门提出补贴申请,按照申报通知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初审提报。市工信部门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材料,按时报送省工信厅。省级终审。省工信厅依据市级初审意见,按照项目评审有关规定和工作规范组织专家评审,按程序研究确定拟支持项目名单,并向社会公示。编制预算。省工信厅按照年度预算编制要求,将拟支持项目纳入预算编制。资金下达。省工信厅根据年度预算批复情况,形成资金分配方案报省财政厅。省财政厅经过合规性审核后,按照预算管理相关规定拨付资金。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科室:电子信息产业科

人:庞慧敏

联系电话:0537-2325151

19. 山东省集成电路产业奖补。对山东省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首次与合规集成电路制造企业签订流片合同,并利用其生产线完成产品流片的费用,给予单户企业最高300万元补助。其中,实施多项目晶圆流片的,按照不超过其首轮流片费用的70%给予补贴;实施全掩膜流片的,按照不超过其首轮流片费用的50%给予补贴;产品工艺制程在28纳米以下或以第三代半导体碳化硅晶片作为衬底加工生产的流片,补贴比例适当上浮。(此为2022年奖补政策内容,省厅正在对该政策进行优化)《关于印发2022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的通知》(鲁政发〔202123号)、《关于印发山东省集成电路产业财政奖补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鲁财工〔20218号)

政策类型:企业申报类

政策支持范围:

参照2022年度政策申报范围要求:

对高端芯片产前首轮流片进行补贴、对封装测试公共服务平台实施奖励。申报企业应当是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不含青岛)、依法经营、管理规范的独立法人企业,遵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近三年无环境、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违法记录。

1)高端芯片产前首轮流片费用补贴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2021年度已与集成电路制造企业签订合同,且合同已执行。相关产品获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依法通过受让已取得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授权。产品在原理、结构、性能等方面实现根本性改进,主要性能指标取得标志性突破,能够打破垄断、替代进口或填补产业链条断点和薄弱环节、填补国内或省内空白。范围:线宽小于130纳米(含)的逻辑电路、存储器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线宽小于0.25微米(含)的特色工艺(即模拟、数模混合、高压、射频、功率、光电集成、图像传感、微机电系统、绝缘体上硅工艺)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线宽小于0.5微米(含)的化合物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2)封装测试公共服务平台应满足以下条件:

相关资质齐全,具备为企业(机构)提供封装测试服务能力。在同行业中技术领先,拥有3DTSVSIPFCBGAQFNQFP等先进封装技术。③2021年度服务企业(机构)数量20家以上,服务收入达1000万元以上且综合考核成绩位居前五名的平台机构。

所需申领材料:

参照2022年度政策申领所需材料:

1)《集成电路产业财政奖补政策项目申报表》。

2)信用承诺书。

3)项目申请报告(主要包括:单位基本情况、产品、技术、设备、上下游供应商及客户合作关系等;项目基本情况;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

4)所从事的主营业务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根据申请奖补类型提供材料):

高端芯片产前首轮流片费用补贴:产品清单、芯片设计版图缩略图、产品外观照片、流片证明(流片合同、流片发票)等,产品获奖证书相关佐证材料。封装测试公共服务平台奖励:封装测试设备清单(包含类型、型号、功能、用途、厂家等信息)、2021年度与客户签订的合同及收款发票复印件(若干)、生产车间及厂房照片等相关佐证材料。

具体办理流程: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所在市工信部门提出补贴申请,按照申报通知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初审提报。市工信部门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材料,于321日前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级终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依据市级初审意见,按照项目评审有关规定和工作规范组织专家评审,按程序研究确定拟支持项目名单,并向社会公示。编制预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照年度预算编制要求,将拟支持项目纳入预算编制。资金下达。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根据年度预算批复情况,形成资金分配方案报省财政厅。省财政厅经过合规性审核后,按照预算管理相关规定拨付资金。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科室:电子信息产业科

人:庞慧敏

联系电话:0537-2325151

20. 工业互联网平台评价。鼓励争创国家双跨平台,2022年对主营业务收入、工业设备连接数、用户及开发者数、服务中小企业数等指标综合排名前10位的省级以上平台,省级财政按其上年度实际服务企业上云上平台收入总额的10%-30%,每个给予最高200万元奖补。《2023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第一批)》(鲁政发〔202218号)

政策类型:企业申报类

政策支持范围:申报单位必须是平台的建设主体及产权拥有者。参与平台评价范围是2019-2022年公布的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和国家级双跨平台、特色专业型平台,其中2019-2021年名称为个十百省级产业互联网平台。平台已建成并运营,有综合实力、有精准定位、有用户基础、有发展前景,具有成熟的服务方案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平台具备核心竞争力,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领域有一定的积累和应用,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和安全保障能力,2022年度实际服务企业上云上平台收入总额不低于100万元。

所需申领材料:工业互联网平台评价申报书,主要包括企业基本信息、平台基本信息、平台资源管理能力、平台核心技术水平、平台赋能成效、平台社会贡献度、平台可持续发展能力、平台技术架构和下一步发展计划等。相关证明材料:连接工业设备清单、工业模型清单、工业APP清单、解决方案清单、上年度实际服务企业上云上平台清单、上年度实际服务企业上云上平台相关发票复印件、企业征信情况报告和财务报表等。

具体办理流程:根据省厅通知组织各县市区申报,经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推荐报市工信局,市工信局初审后报省厅。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科室:工业互联网科

人:刘经纬

联系电话:0537-2319339

21. 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财政资金支持。加快推进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对商业模式清晰,且标识解析注册量、标识解析量等指标综合排名前5,给予最高500万元奖补。《2023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第一批)》(鲁政发〔202218号)

政策类型:企业申报类

政策支持范围:申报单位为省内已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审定的标识解析节点建设服务单位。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须与国家顶级节点对接,实现实时数据同步和解析服务,注册总量不低于100万条,标识解析总量不低于50万次,接入企业不少于5家。

所需申领材料: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奖补申请书,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资质与能力、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节点提供服务情况与应用成效、商业模式等。

具体办理流程:根据省厅通知组织各县市区申报,经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推荐报市工信局,市工信局初审后报省厅。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科室:工业互联网科

人:刘经纬

联系电话:0537-2319339

22. 加力提速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加力提速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奖励政策分两次兑现,具体包括两部分内容:(一)一季度开门红政策。对2023年一季度新增工业产值超过3亿元、增速不低于15%的,按新增产值规模、增速等指标复合计算前100名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二)全年稳进提质政策。对符合本条第一款企业中,2023年工业产值累计增速不低于10%且新增纳税不低于500万元的工业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山东省加力提速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资金管理及实施细则》(鲁工信运〔202327号)

政策类型:企业申报类

政策支持范围:企业所属行业为41个工业行业大类。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装备、化工、冶金、建材、纺织、食品等领域。企业主体需为在山东省境内登记注册并实际运营,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体为集团的,其组成部分需满足上述企业主体条件。

所需申领材料:

具体办理流程:申报一季度开门红资金。20234月底前,符合条件企业需向市工信局据实提报《项目申报书》,申报书包括一季度生产经营情况、工业产值等主要指标,并简要说明新增产值来源(如新项目投产、产线产量提升等)。由市工信局汇总后,再将企业申报书、市工信局申报文件一并装订后,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相关部门对一季度新增产值规模、增速等指标进行复合计算,对得分前100名的企业,根据资金预算规模、综合计算得分、行业区域分布等因素,制定资金分档奖励方案。申报全年稳进提质资金。20241月底前,符合条件企业需向市工信局据实提报《项目申报书》,申报书包括2023年生产经营情况、工业产值、税收等主要指标,并简要说明新增产值来源。由市工信局汇总后,再将企业申报书、市工信局申报文件一并装订后,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相关部门对上述企业实现的全年产值增速、新增收税收完成数据进行核实,制定资金分档奖励方案。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科室:运行监测协调办公室

人:刘美茹

联系电话:0537-2316643

23. 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保险补偿(省级)。省财政按不高于3%的费率及实际投保年度保费的80%对生产企业给予补贴,单户企业年度最高500万元。《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山东省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新材料首批次应用、首版次高端软件保险补偿申报工作的通知》(鲁工信装〔2022179号)

政策类型:企业申报类

政策支持范围:在济宁市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管理规范的,生产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内产品的企业。为其目录内的产品投保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质量险、责任险、综合险,并在投保时限内实现销售,累计保费满20万元,交付用户且保单正式生效,用户单位为非关联企业及贸易商。企业需支付不低于保费总额30%的首期保费,其余保费的缴费时限和方式按照有关规定由保险双方协商确定。首台(套)产品投保时限为一年内投保。

所需申领材料:山东省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保险补偿财政扶持申请表、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等(具体根据省工信厅通知要求确定)。

具体办理流程:省工信厅通知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保险补偿申报工作。市工信局通知各县(市、区)工信局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市工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报送省工信厅。省工信厅审核。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科室:装备产业科

人:杨万里

联系电话:0537-2317261

24. 山东省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对已认定为市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且符合《山东省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认定工作指南》的单位,可认定省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山东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政策类型:企业申报类

政策支持范围:申报单位为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近三年无违法经营行为,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事故,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高资信等级。具体要求按照《工作指南》规定执行。

所需申领材料:山东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书

具体办理流程:市工信局根据通知推荐符合条件的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并将推荐名单及材料报省工信厅。申请材料主要包括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请、评价表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省工信厅委托专家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向社会公示。省工信厅在受理自评材料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向各市工信部门及有关单位通报评价结果。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科室:科技科

人:刘娟娟

联系电话:0537-2348168

25. 山东省新材料领军企业培育库。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公示无异议的领军企业,统一纳入省新材料产业领军企业培育库,实现入库动态管理。加大对入库领军企业的培育力度,从技术、人才等要素方面积极为企业提供良好服务,培育企业做大做强,并给予适当激励。《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山东省新材料领军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鲁工信新材2022269号)

政策类型:企业申报类

政策支持范围:

(1)在山东省境内注册的合格的工业企业。

(2)支持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金属新材料、特种尼龙、先进陶瓷、特高压绝缘材料、稀土功能材料、聚氨酯、石墨烯等重点产业链相关企业积极申报。

(3)企业所生产的产品中应有一种及以上的产品属于《新材料产业统计目录》所列新材料范畴或属于重点产业链。

(4)销售收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新材料产品年销售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新材料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

(5)企业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科技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依法通过受让取得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6)领军企业拥有省级以上品牌,在行业内拥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强影响力。

(7)新材料产品研发、生产过程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水平较高。

所需申领材料:《山东省2022年度新材料领军企业入库申报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本企业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材料产品(技术)成果鉴定证书、检索查新报告或专利证书。新材料产品检测报告及用户使用情况报告等。展示企业能力和水平的其它相关材料。

具体办理流程:省工信厅下发通知。市级组织申报,审核完善材料后并对上推荐。省工信厅组织专家评审,并对外公示入库结果。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科室:新材料产业科

人:全帅

联系电话:0537-2315332

26. 山东省新材料创新示范应用项目及平台。围绕前沿新材料、关键战略材料、先进基础材料等新材料重点领域,以解决卡脖子关键共性技术为重点,聚焦自主创新示范项目和创新平台示范项目两个类型,评选一批创新性强、应用效果好、示范引领作用明显的项目、平台。《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山东省新材料创新应用示范项目的通知》(鲁工信新材〔202296号)

政策类型:企业申报类

政策支持范围:自主创新示范项目。聚焦突破行业关键技术、打通产业链堵点”“难点”“断点,技术领先、自主可控,实现进口替代的项目。支持全产业链协同创新,企业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上游研发机构及下游应用企业联合开展技术攻关的,可联合进行申报。创新平台示范项目。满足新材料产业发展需求,补链延链强链作用明显的关键技术协同攻关、示范应用、测试评价、工业互联网等新材料创新平台。

所需申领材料:山东省新材料创新应用示范项目申报书。申报项目详细介绍。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知识产权证明、产品测试报告以及专利、获奖证书、项目立项、项目竣工投产、项目运行、产生效益等相关证明材料。

具体办理流程:省工信厅下发通知。市级组织申报,审核完善材料后并对上推荐。省工信厅组织专家评审,并对外公示项目入选结果。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科室:新材料产业科

人:全帅

联系电话:0537-2315332

27. 山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获得认定的企业将被授予山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称号。《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山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

政策类型:企业申报类

政策支持范围:满足《山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鲁工信发〔20204号)的平台。

所需申领材料:山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报告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及服务收支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或上一年度包含服务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的证明材料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证明复印件;与合作服务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复印件市级示范平台认定或省级及以上行政部门、行业协会的相关认定文件;省及以上行政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资质)、网站备案、许可证等证明收费标准及对小型微型企业收费实施优惠的相关规定复印件,开展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的证明材料单位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清单(上一年度末)及学历职称证明。开展相关服务的证明材料。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材料和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

具体办理流程:示范平台根据当年申报通知要求,自愿向注册地工信部门提出申请。市县工信部门逐级审核,择优推荐至省工信厅。省工信厅对申报的示范平台进行评审、公示,对评审合格、经公示无异议的示范平台授予山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称号。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科室:中小企业科

人:翟庆京

联系电话:0537-2076897

28. 山东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对符合《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的企业授予山东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称号。《关于启动山东省2023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政策类型:企业申报类

政策支持范围:符合《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的中小企业。

所需申领材料: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自行填报。

具体办理流程:企业按照自愿原则,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线上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进行申报。县级工信部门对申报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检查等程序后,向市工信局推荐。市工信局对申报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和公示等程序后,向省工信厅推荐。省工信厅对各市推荐企业进行核查,将符合评价标准的企业公告为山东省创新型中小企业。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科室:中小企业科

人:史园园

联系电话:0537-2076897

29. 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符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的企业授予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第二批)的通知》(鲁政发〔20231号)

政策类型:企业申报类

政策支持范围:符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

所需申领材料: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自行填报。

具体办理流程:创新型中小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申报,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提出申请。县级工信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和实地检查程序后,向市工信局推荐。市工信局初审,择优推荐至省工信厅。省工信厅对被推荐企业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省工信厅认定为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科室:中小企业科

人:史园园

联系电话:0537-2076897

30. 山东省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满足《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中小企业将被授予山东省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称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第二批)的通知》(鲁政发〔20231号)

政策类型:企业申报类

政策支持范围:满足《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中小企业。

所需申领材料:通过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和成长帮扶系统(http//tdpy.smesd.com.cn/)在线申报。

具体办理流程: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申报,通过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和成长帮扶系统(http//tdpy.smesd.com.cn/)在线申报,并按照当年通知要求,向企业注册地工信部门报送纸质版材料。县级工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完整性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报市工信局。市工信局对企业审核核实,遴选汇总后推荐至省工信厅。省工信厅对各市推荐企业的材料进行审核,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评审。评审结束后,对拟认定企业名单进行公示,无异议的企业正式公布山东省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科室:中小企业科

人:史园园

联系电话:0537-2076897

31. 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关于开展第六批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和复核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的通知》

政策类型:企业申报类

政策支持范围:在山东省注册的制造业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近三年无环境、质量、安全违法记录,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安全生产水平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环保信用红标黄标企业不得参与申报。坚持专业化发展。企业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领域,从事相关业务领域的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市场份额全国领先。企业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前5且全省第1位。产品类别原则上按照《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8位或10位代码,难以准确归入的应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创新能力强。企业生产技术、工艺领先,重视研发投入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领域技术标准。质量效益高。企业产品质量精良,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经营业绩优秀,盈利能力超过行业企业的总体水平。重视并实施国际化经营战略和品牌战略,国内市场前景好,建立完善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并取得良好成效。经济效益好。企业近三年年销售收入4亿元以上。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的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年销售收入不足4亿元也可以申报。

所需申领材料:按要求提供相关说明材料。

具体办理流程:企业通过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申报系统申报。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科室:产业政策科

人:丁玉林

联系电话:0537-2967629

32. 省级绿色制造名单(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授予省级绿色工厂”“省级绿色工业园区”“省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称号。《关于推荐2023年省级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

政策类型:企业申报类

政策支持范围: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园区。

所需申领材料:《自评价报告》《第三方评价报告》

具体办理流程:企业携带申报材料到县(市、区)工信部门提出申请。市县工信部门逐级审核上报。省工信厅依据相关评价标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公示评审结果。省工信厅公布入选名单。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科室:绿色发展推进科

人:李燕

联系电话:0537-2967538

33. 企业设备上云。鼓励企业设备上云上平台,市财政按照设备上云软硬件投资额的50%,给予单台工业设备不超过5000元,单个企业最高20万元奖补。《关于印发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济政发〔20219号)

政策类型:企业申报类

政策支持范围:在济宁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申报上云的设备已完成验收(上线)并投入使用。合同签订和申报上云的设备完成验收(上线)时间及截止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重点支持有基础、有条件、有需求、有优化潜力的工业设备通过公有云、私有云、混合云等多种形式实现上云上平台,项目必须具有先进性、创新性、可复制性的特点。上云设备类型:化工装置、工业锅炉、大型空压机、大中型机电设备、工程机械、智能设备。

所需申领材料:申报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信用报告、设备上云合同、设备上云合同发票及认证、上云设备图片及平台使用截图、设备上云费用明细表等。

具体办理流程:市工信局下发通知。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按照相关条件进行初审。专家评审。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择优认定的原则,市工信局组织专家评委对申报项目进行集中评定。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对达标分数的企业进行复审和汇总。下发奖补。市财政局根据评定结果按程序下拨奖补资金。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科室:工业互联网科

人:刘经纬

联系电话:0537-2319339

34. 工业互联网示范标杆。工业互联网示范标杆培育。每年选择20个左右的示范企业,推广应用工业互联网、区块链、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新兴数字技术,经评价成果较好的,市财政给予每个企业最高50万元奖励。《关于印发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济政发〔20219号)

政策类型:企业申报类

政策支持范围:申报主体应在济宁市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报企业诚信经营,财务管理健全规范。须纳入工业互联网示范标杆企业培育库的企业。

所需申领材料:申报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信用报告、设备上云合同、设备上云合同发票及认证、上云设备图片及平台使用截图、设备上云费用明细表等。

具体办理流程:增补标杆企业入库。经市工信局评审,完成待培育企业增补入库,原入库企业无需申报。组建专家团队开展培育服务。由市工信局牵头,各行业联盟、协会组织推荐,组建专家服务团队,开展2023年度培育活动。专家团队定期入企服务,通过实地调研、现场诊断、面对面答疑等方式,围绕企业两化深度融合、工业互联网建设等需求开展培育服务。进行标杆企业评定分级。通过专家服务团队打分(2023年底),将培育库企业依分数由高到低分为A类、B类、C类、D类四个等级并出具报告、组织公示。下发奖补。市财政局根据评定结果按程序下拨奖补资金。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科室:工业互联网科

人:刘经纬

联系电话:0537-2319339

35. 创新项目研发投入奖补。支持企业创新项目建设。对拥有市级及以上创新平台、研发投入占比3%以上的企业实施的投资超过500万元的省级以上创新计划项目,按照年度实际研发投入的10%给予奖补,最高100万元,同一项目最多连续补助两年;对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开展的100万元以上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按照企业实际支付研发费用(发票)的20%给予奖补,最高200万元,同一项目最多连续补助两年。《关于印发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济政发〔20219号)

政策类型:企业申报类

政策支持范围:1)创新计划项目奖补申报条件:申报项目已列入近三年山东省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计划。申报企业拥有市级及以上创新平台。其中创新平台包括:产业创新中心、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软件工程技术中心等。申报企业年度研发投入占比3%以上。申报项目计划投资不低于500万元,其中年度完成投资超过100万元。(2)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奖补申报条件:申报项目为市级重点产业链项目。申报项目须由企业与科研院所或高校共同开展,且已列入市级工业企业产学研合作需求目录。协同创新合同额100万元以上。

所需申领材料:创新计划项目奖补资金申请报告或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项目申报承诺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具体办理流程:组织申报。市工信局等相关部门会同市财政局根据年度支持重点,下发年度申报通知;项目申报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同级工信、财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并对项目的真实性做出承诺;县级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以正式文件分别上报市工信局、市财政局。项目审定。市工信局组织第三方中介机构或者相关部门及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市工信局商市财政局根据评审结果提出补助资金分配方案。项目公示。符合条件的拟扶持项目在市工信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资金拨付。项目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市财政局按规定程序将资金下达到有关县市区。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科室:科技科

人:刘娟娟

联系电话:0537-2348168

36. 市级智能化、绿色化和安全生产技术改造设备奖补。“231”产业集群企业实施的投资500万元以上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软件部分,单项购置费在10万元以上且总额不低于100万元),市财政按照不超过10%的比例给予支持,单户企业最高100万元。对“231”产业集群企业实施的投资500万元以上绿色化技术改造项目,市财政按照不超过10%的比例给予支持,单户企业最高100万元。对“231”产业集群企业实施的投资500万元以上安全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市财政按照不超过10%的比例给予支持,单户企业最高200万元。《关于印发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济政发〔20219号)

政策类型:企业申报类

政策支持范围:企业属于《关于加快先进制造业集群开放创新发展的意见》(济发〔202016号)确定的高端装备、高端化工、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医药等“231”产业集群。其中,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支持“231”集群企业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改造建设的智能化工厂、数字化车间以及实施基于工业互联网改造的项目等。绿色化技改项目,支持“231”集群企业实施的能源清洁高效利用、高耗能设备节能改造,推广先进节能、节水、节材技术和工艺,推进节能降耗和清洁生产,降低碳排放强度,促进企业绿色、低碳转型的项目。安全生产技改项目,支持“231”集群企业对安全生产管理或监测预警系统、应急处置系统、自动控制及紧急停车系统、安全联锁保护装置等进行升级换代,新上安全高效的工艺技术和设施设备,提升制造业本质安全水平的项目。(具体支持范围以最新通知为准)

所需申领材料:

1)县级工信、财政部门的联合申报文件:工业企业智能化(绿色化、安全生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请汇总表。

2)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并附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核准(备案)文件复印件。环评、规划、安评、土地、能评等相关手续文件复印件,零增地技改项目需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出具说明。购置设备系统发票复印件,要将发票按照时间顺序排列,列出发票清单,包含发票日期、设备名称、发票金额等内容,对日期和金额不清晰的发票一律不予以认定。企业年度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文件。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基本情况表。项目申报承诺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具体申领材料以最新通知为准)

具体办理流程:申报单位按要求向所在地工信、财政部门提出资金申请。对提出申请的项目,县级工信、财政部门对照申报条件对项目进行初审。市工信局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项目进行联合评审。项目名单和资金分配方案经市工信局党组研究通过后,组织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市财政局按程序下达资金。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科室:规划与技术改造办公室

人:张曦

联系电话:0537-2967466

37. 市级传统产业技术改造设备奖补。支持《关于加快先进制造业集群开放创新发展的意见》(济发〔202016号)确定的高端装备、高端化工、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医药等“231”产业集群之外的传统产业企业。对确定支持的技改项目,按照设备投资额的3%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300万元。《关于印发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济政发〔20219号)

政策类型:企业申报类

政策支持范围:支持《关于加快先进制造业集群开放创新发展的意见》(济发〔202016号)确定的高端装备、高端化工、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医药等“231”产业集群之外的传统产业企业,围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重点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提升产业链关键环节、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低碳节能、安全生产等领域,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具体支持范围以最新通知为准)

所需申领材料:

1)县级工信、财政部门的联合申报文件:传统产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请汇总表。

2)企业传统产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并附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核准(备案)文件复印件。环评、规划、安评、土地、能评等相关手续文件复印件,零增地技改项目需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出具说明。购置设备系统发票复印件,要将发票按照时间顺序排列,列出发票清单,包含发票日期、设备名称、发票金额等内容,对日期和金额不清晰的发票一律不予以认定。企业年度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文件。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基本情况表。项目申报承诺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具体申领材料以最新通知为准)

具体办理流程:申报单位按要求向所在地工信、财政部门提出资金申请。对提出申请的项目,县级工信、财政部门对照申报条件对项目进行初审。市工信局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项目进行联合评审。项目名单和资金分配方案经市工信局党组研究通过后,组织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市财政局按程序下达资金。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科室:规划与技术改造办公室

人:郭欢欢

联系电话:0537-2967466

38. 市级重大技术改造贷款贴息。“231”产业集群企业实施的总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的市级及以上重大技术改造项目,采取财政贴息方式给予支持。对一年期(含)以上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贷款,累计完成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竣工投产后,对项目单位与银行就该项目贷款的实际发生额,市、县财政各按照银行最新一期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20%给予最高500万元财政贴息。同一独立法人每年度享受财政贴息支持的项目限定为1个。《关于印发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济政发〔20219号)

政策类型:企业申报类

政策支持范围:围绕《关于加快先进制造业集群开放创新发展的意见》(济发〔202016号)确定的高端装备、高端化、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医药等“231”产业集群,支持企业围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重点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提升产业链关键环节、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低碳节能、安全生产等领域,实施的市级重大技改项目。(具体支持范围以最新通知为准)

所需申领材料:

1)资金申请报告

《市级重大技术改造贷款贴息项目基本情况表》。《市级重大技术改造贷款贴息项目贷款情况一览表》。项目单位及项目建设等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建设背景、建设内容、建设期限、技术工艺、对标国际同行业先进性、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近三年每年的财务状况和纳税情况。项目获得银行贷款的基本情况及申请财政贴息的资金数额。

2)附报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的核准或备案手续,以及项目环评、规划安评、土地、能评等相关手续。由企业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局出具的项目在建或完工证明,必须明确具体的开工和完工日期。完工项目企业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项目投资决算报告,并附相关证明材料。银行盖章的贷款合同,贷款转存款凭证(或贷款借据等证明银行放款的单据),银行出具的企业还本付息的资金流水明细表。对企业采取融资租赁方式直租设备的,可视同银行项目贷款。由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企业近三年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情况。对标国际同行业先进性的相关证明材料。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在建项目待项目完工投产后再进行绩效评价)。项目申报承诺书及其他需要证明的材料。(具体申领材料以最新通知为准)

具体办理流程:申报单位按要求向所在地工信、财政部门提出资金申请。对提出申请的项目,县级工信、财政部门对照申报条件对项目进行初审。市工信局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项目进行联合评审。项目名单和资金分配方案经市工信局党组研究通过后,组织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市财政局按程序下达资金。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科室:规划与技术改造办公室

人:肖桂虎

联系电话:0537-2967466

39. 工业技改投资基金。市政府主导设立,通过市财政出资,引导县(市、区)和其他社会资本共同参与,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采取投资入股、阶段性参股、适时退出方式,用于支持工业技改项目。《关于加快先进制造业集群开放创新发展的意见》(济发〔202016号)、《关于印发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济政发〔20219号)、《关于印发市级工业技改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济财企〔202019号)

政策类型:企业申报类

政策支持范围:

1)项目标准。申请技改投资基金的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

工业技改投资基金面向全市十百千技改项目企业,聚焦先进制造业“231”产业集群(高端装备、高端化工、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医药)和智能化、绿色化、高端化发展方向,集中支持实施企业设备换芯、生产换线、机器换人,优先投向全市百项重点技改项目企业、十佳技改项目企业、攀登企业。被投企业股权结构清晰,且有股权融资需求。技改项目前期工作已全部落实,各项审批手续齐备,已经启动或能在近期启动,并在规划期内建成。被投企业依法经营、管理规范,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被投企业能够为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提供安全规范的退出方式。

2)项目投资负面清单。对出现以下情况的项目企业,不得推荐技改投资基金。

不符合国家宏观政策导向及调控方向,属于产业政策禁止准入、限制投资的行业或领域。申报项目未完成土地招拍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安全影响评价报告、生产许可证等行政批复手续。项目拟申请投资额超过项目企业上一年度合并报表净资产的50%项目企业连续三年出现亏损(设立时间在5年内的除外)。项目企业或其实际控制人存在大额借款(银行贷款或民间借款等),导致其资产负债率超过70%或已出现偿债违约行为,项目企业或其控股股东存在较大金额的对外担保或已出现代偿行为(对外担保金额占企业净资产50%以上)。项目企业或其控股股东最近三年存在重大违约、巨额民事赔偿、重大法律纠纷、重大风险隐患等。项目企业控股股东或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行政或监管机构重大处罚,或高级管理人员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所需申领材料:《济宁市工业技改投资基金申请书》

具体办理流程:企业自主申报,编制《济宁市工业技改投资基金申请书》报县级工信部门进行初审。被投资企业应当保证项目前期工作的深度达到规定要求,并对项目申请资料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县级工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县级工信部门初审后,择优选择技改项目,填写《济宁市工业技改投资基金申请书县(市、区)初审意见》。市工信局负责组织对县(市、区)初审上报的技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产业政策、投融方向等方面审核,将符合规定标准条件的企业项目纳入市技改基金备投项目库,安排受托管理机构开展尽职调查。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科室:规划与技术改造办公室

人:郭欢欢

联系电话:0537-2967466